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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6-12-03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1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